男人的“报复社会”为什么普遍且得到社会理解? 其实我一直觉得很奇怪,社会调度失灵后带来的绝望感窒息感应该是向大众普适的,不存在针对单一性别或者单一个体的情况,甚至在男权社会,女性受到的普遍压迫比享受性别红利的男性更为深刻。但近些年那些无差别报复案件,街道随机杀人、幼儿园杀人、预谋爆炸、跳楼自杀砸死路人,包括前些天的公交车事件,在我印象里我几乎没有见过女性真凶,只有部分受害者是在案件发生前就已经被特定的女性性别。当然我说这些根本没有要拉高女性道 2025-04-02
利用炮仗恐吓她人——男人的攻击性、破坏欲 看到首页有人提她每次看到男生玩枪都会躲开,我突然想起我从小特别讨厌男生玩那种炮仗,一个小爆竹往地下一扔就立刻爆炸,那个炮仗究竟有多大的杀伤力会否对人造成切身伤害我不太确定,但我小时候只要一见到有男的在我面前玩那种炮仗就一定会躲开,因为那群男的是真的对着人丢的(不管认识不认识你)。小时候躲同龄人,长大了躲熊孩子,唯一不变的就是那群男的一旦察觉到有人(特别是女性)害怕就越会故意朝你丢过来,不管认识的不 2025-04-02
一个关于男杀女的简单思维假设 做一个简单思维假设,看大家会怎么选择:如果有男人当众杀死了一个女人,他宣称杀人是因为这个女人出轨,女人已死,有女方亲友出来为女方作证她并没有出轨。你的第一反应——1.「不信她亲友的话,出轨就是该杀。」2.「女人好冤枉,明明没有出轨还是被杀了。」3.「杀人就是杀人,恶行跟出不出轨没有任何关系。」想必能够感受到三种思维模式的区别,第一种是典型的以所谓的“道德审判”代替一切,而且并不在意这种审判依赖的事 2025-04-02
女男不同的法律待遇 图:@凤凰网:[最高法决定指令广西高院再审“百香果女孩”遭强奸案]#最高法决定再审百香果女孩遭强奸案#最高人民法院调卷审查的原审被告人杨光毅强奸一案,其间被害人母亲提出申诉。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指今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再审。据媒体此前报道,广西灵山10岁女童卖百香果途中失踪男子杨光毅因强奸罪于2019年7月12日被法院一审判处死刑,法院审理查明,杨光毅强奸女孩后,又 2025-04-02
男杀女与女杀男的法律待遇 图:法院判决:法院审理认为,上诉人杨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杨某与被害人因企业经营及家庭琐事等原因发生争执并相互辱骂期间,杨某明知被害人有高血压仍用拳头猛击被害人头部,杨某的一系列行为导致被害人心脏病发而死亡,杨某的犯罪行为与被害人死亡后果之间具有一定的因果关系,故杨某的伤害故意、伤害行为及结果均能成立,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在激烈争吵过程中,杨某挥拳猛击被害人头部 2025-04-02
强奸罪的认定 看到大众开始反思关于强奸罪判定标准并讨论,我觉得是好事。其实在去年刑法修正案对外公开征询意见时,我就建议过强奸判定标准不应该再局限于目前国内司法界主流认可的所谓性器官插入说(即平时我们所说的纳入式),这是完完全全的男本位视角,而应该像认定嫖娼卖淫一样把强制口交、强制腿交等等性行为也认定(是的,目前强奸行为的认定标准比嫖娼更严,而我之前也说过嫖娼本质上等于强奸行为无误,如:瓢猖必须遭到抵制,瓢畜必须 2025-04-02
法律教化真的有作用吗? 我有时候在想,那些犯了错的人,真的会因为牠给别人带来了伤害而感到悔恨、愧疚、不安,甚至惶惶不可终日,想过要积极地去弥补受害人吗?也许并不是吧。如果牠真的因为伤害到其他人而产生如此消极的情绪,或许就不会去伤害别人了。牠们害怕的并不是给其他人带来伤害,而是害怕自己受到法律或者道德上的谴责和惩罚。从根本上说,牠们其实从来没有觉得自己的行为是错的。这种理所当然的态度才是最可怕的地方。有些人错了,但他不会觉 2025-04-02
关于我遇到过的精神障碍患者 说到精神病人,我妈亲戚那边大舅妈就是,具体什么病症不记得了,大家说是说她疯子,轮到我的时候,只知道她去世的很早,没了印象。后来她儿子也被遗传,是我最大的一个表哥,和我差二十多岁的年纪,只相处过很少的时间,而且我那时候年纪小没怎么感觉到他的不同,听说为人偏执,后来也是失踪了。再后来,就是我身边的抑郁症患者从亲人到朋友,从现实到网络。我大学期间大概有两次遇到过从精神病院逃出来的同一位病人,是女性。第一 2025-04-02
简要概括有关于性犯罪相关的事实 我这几天有关于现行法律体系下性暴力犯罪的分析微博还不够多吗?至少记住几句话:法律不是万能的,并且存在滞后性,不成立强奸罪不代表没有强奸事实。目前司法实践中,存在对于女性意志的不尊重、对于女性视角的忽略,甚至基础依旧以男本位出发,依旧奉行插入说,接触说所用极少(所以侵犯女童也只是猥亵),并未考虑区分女本位的性行为、采精行为等方面。性缘关系影响强奸罪的认定,婚内强奸、约会强奸基本不被认可这种观念是极其 2025-04-02
恶行被放任的背后意味着鼓励恶行 刑罚最重要的一个作用就是:威慑。以一种确定的强制制裁措施作为手段进行威胁,基于对于人理性的判断,规定部分惩戒性刑罚,最终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这也就意味着,如果社会总是对于某种恶行一再放任,结果仅是轻描淡写地罚酒三杯,罪犯也就会不断试探作恶的底线,计算自己的犯罪成本和所付出的代价。以前课堂上刑法老师总开玩笑说目前的刑法下,盗窃罪是“性价比”最高的犯罪,犯罪成功率高,付出代价小。我现在看来欺辱女性才是 2025-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