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杀女与女杀男的法律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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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法院审理认为,上诉人杨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杨某与被害人因企业经营及家庭琐事等原因发生争执并相互辱骂期间,杨某明知被害人有高血压仍用拳头猛击被害人头部,杨某的一系列行为导致被害人心脏病发而死亡,杨某的犯罪行为与被害人死亡后果之间具有一定的因果关系,故杨某的伤害故意、伤害行为及结果均能成立,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在激烈争吵过程中,杨某挥拳猛击被害人头部,以致被害人倒地并造成长达2.9cm头部裂创,足见拳击力度之大,与为摆脱对方纠缠而有节制的挥手或击打行为不同,明显具有伤害故意,杨某及辩护人关于本案应定性为过失致人死亡的意见,与法不符,不予采纳。原判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鉴于杨某有自首情节,原判对杨某在起点刑判处,量刑适当。杨某及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要求二审改判的理由,均不予采纳。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刚刚那个杀夫案可以和之前这个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案件一起来看,能够发现在同样是死亡这个结果上,男人杀女经常被认为“过失致人死亡”,然而女人杀男却总是被定性成“故意杀人”,包括截图一里面也是仅认定犯罪嫌疑人有伤害的故意,而没有杀人的故意,所以没有判为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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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4日凌晨1时许,赵秋霞在家中与丈夫再次发生了争执。
“他说这辈子都不要和我过夫妻生活。”赵秋霞称,陈军抓住她的左手咬,她把手抽回来时,左手食指末节大部分被陈军咬掉了。
赵秋霞又怕又惊又恨,她跑出房间,拿起客厅圆桌上的一把羊角榔头回到卧室,决定教训陈军一下。
为了泄愤,赵秋霞用羊角锤击打陈军头部还用枕头捂闷陈军的面部。“我去了趟厕所,回来后发现陈军一直没动过,手一点力气也没有,可能真的死了。”赵秋霞感到害怕了。跑到隔壁的女儿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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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间很容易涉及到一个问题:当事人的主观恶意。但这又不仅仅是当事人一个人说了算,要是完全按照犯罪嫌疑人的自述来判断他真正的主观动机和目的,当然他会往出罪的方向为自己辩护。
而我想讨论的正是可能被忽略的、在其中暗自发挥作用的社会舆论环境,男权社会中默认男性力量强于女性,对于男女间的推搡殴打,男性容易失手难以自控而造成女性死亡,反之女性如果造成男性死亡,则总被认为有杀人故意。在这种逻辑下,即使都是双方互殴的情形,女性也被默认为一定怀有致人死地的主观恶意,否则不会有男性的死亡结果。
当然有些人又可以跳出来解释道前者赤手空拳,后者手持榔头,两者是不一样的。但其实依旧很难证实前者在知道受害者有高血压依旧攻击头部的行为没有杀人故意,也不能说明后者在自己面临巨大生命安全威胁且手指被咬断的时候手持榔头就一定有杀人故意。
相信各位又看出来了,在男女互殴的情形中,男人因为自己的野蛮粗暴又获得了更多的社会宽容,这合理吗?
当然,单纯讨论这个案件,女方如果有长期用枕头使人窒息行为的话我觉得判断杀人故意没有太大的问题(怎么,杀个男人还不行了?),但男方我觉得很难判断对方明知受害者有疾病且猛击头部的行为没有杀人故意。
当然我要是像男人一样脸皮厚一点,我也可以舔着脸说女人被男人咬掉指头后加上这男人十几年的出轨以及性生活不和谐可能当时情绪失控,捂男人面只是一种发泄情绪的方式,并没有真的故意想要杀人,对于死亡结果没有预见性。——反正横竖也不是没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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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特:linmaomao2022:很多女权理解不了我那句话,你就算是装,也要装成强者。统治阶层认识到女性会伤害家暴男,这时候公权力的嘴脸马上就会变成:既然如此,那不如我们以法律的名义杀害家暴男。因为这是维稳最小的代价,你们明白掌握权力一方成本核算的精华了吗?你受伤了却不反抗,那么你受害,这个成本就非常的小,统治阶层会选择牺牲你来维稳,反之也同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