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心理治疗侵犯未成年女性的案例分析
公众号“延平区检察院”:
权威发布|延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吴某介绍卖淫案一审宣判
日前,由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吴某涉嫌介绍卖淫罪一案,经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以被告人吴某犯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禁止从事医疗职业三年。
经查,被告人吴某系原福建省心理咨询健康教育研究会副会长、福建省精神分析协会副会长、南平市心理卫生协会理事长、南平市某医院心理咨询室副主任医师,且在省市区多个协会及社团中任要职。其利用在医院心理咨询室工作的职业便利,在明知蔡某(另案处理)长期从事卖淫违法活动的情况下,在为被害人黄某某(女15周岁)违规进行心理治疗过程中,引诱并介绍黄某某至蔡某处从事卖淫违法活动,导致黄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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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这个案例需要引起社会的足够重视,首先是对于精神卫生、心理咨询方面的行业准入必须提高标准,不仅限于专业能力,也需核查职业道德。其次是,社会对于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问题必须予以重视和关注,并且需要对于治疗行为进行监督。
男性罪犯利用职业便利违规开展心理治疗,针对本就弱势年幼、尚无完整的自保能力还因为精神状态问题求助于医学的女性未成年人进行精神控制,导致其被强迫卖淫(实际就是被多次强奸),女性受害者期间遭受的伤害非常可怕,不仅是生理,更是心理。
尤其是心理治疗中,很多时候会强调医患间建立信赖,年幼的受害者因为出于对于医生和医院的信任而没有第一时间质疑和反抗,罪犯因为从中尝到甜头于是从违规走向违法犯罪,联合其他罪犯一同威胁恐吓,这是围猎。
罪犯借助权力结构不平等、信息壁垒的情形,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对受害者进行洗脑、控制,让其产生自我怀疑和自我否定,并以此要挟对方,这是之前曾经说过的,非常可怕的行为。
因为这种案件的出现,导致病患对于医生的信赖度下降影响治疗效果是不可避免的。但是从这个案件中更能体会到患者在医疗过程中的弱势地位。除了公诉外,我不知道有无后续对她进行心理干预,她是否会开始抵制心理治疗。
一位女性未成年人患者,我不知道她曾经遭遇了什么样的苦痛所以才选择了求助于心理治疗,但我知道在讳疾忌医且歧视心理疾病的社会氛围下,能够做出这种选择已经是勇敢的。
她想要积极治疗、想要过好自己的人生,然而在心理治疗的过程中却被禽兽们联合起来再一次伤害,对她而言,这个世界怎么会这么坏。
而且这个案例的判决结果才两年十个月,甚至从事医疗职业的禁令仅仅是三年,而不是终身禁业,这非常让人难以理解,就和吴永厚被判禁从事教育行业三年一样可耻。我无法理解。顺便所谓强迫卖淫即是强奸无误,瓢畜每一个都是强奸犯这个道理我已经说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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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爹的,骟欲上来了。
—@作者:这个案例根本没有在网络上引起舆情,但我个人是觉得这个问题非常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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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的真是业界之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