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根本不存在完美受害者
世界上根本不可能存在符合所有人、所有想象的完美受害者,所以受害者根本不必要完美。
完美受害者情结的表现形式:受害者必须完美、纯洁、无暇、易碎、神圣,认定受害者不允许犯错,认定受害者必须事事符合自己想象,甚至指责对方没有按照自己推荐的方式解决问题。而这些旁观者推荐的方式往往是站在事后已知事情概况的上帝角度、并且预设受害者全知全能的方式,发言总是强人所难地苛求受害者,实际上从未将自己投入正在发生的情节,也不能理解受害者的恐惧心理,更无法接受案件“已发生”这个事实。
我们进行讨论前需要明确一点,受害者就是可能会因为被伤害而做出一些“有违常理”的举动,因为伤害对她造成的影响非常可能让她陷入短暂失常,她和所谓“正常人”不同在她经历了伤害,而每一个人面对伤害的反应和态度都是不同的,即使她做出部分人不能理解的行为也不影响伤害存在,更甚至说这种现象也应该算在加害者造成的伤害结果之中,而不是由受害者自己出来解释为什么,更不应归咎于受害者。
举例,将自己受害过程公之于众的受害者供词前后有出入或者有部分夸张,很正常。如果她认为一些个人经历和犯罪事实无关的话,在公开个人隐私和信息的前提下,对于一些不利于自己的事实不予说明也很正常。受害者发言时的个人情绪非常强烈,很正常。受害者的发言从自己的角度出发,也很正常。
甚至一些受害者在遭受伤害以后,勒们会对自己进行一种相对“积极”的心理暗示,具体表现一般为将伤害行为合理化、正当化,并说服自己这是正常现象,从而营造出一种自己并没有受伤的假象。这是在心理防线非常脆弱,靠自己不能彻底消解负面情绪时的一种自我保护机制。我们既不能否认这种自我安慰的意义,也不能否认伤害切实存在。
而是需要试着去理解她为什么会这样,也就不会有日后所谓的莫名其妙的“反转”,人是很复杂的,每个人面对同一件事的反应都不一定一致,更可能是往往都不一致。我听过一些真实故事,很多女孩子是在自己内心强大以后,好几年过去才发现原来自己当时受到伤害了。因为社会从小对女性的规训打压,减弱女性反抗的声音,弱化其个人意志,达成了驯化的目的。
我们要给她们一点时间成长起来。就比如很多案例的未成年女性在受到伤害时,并不知道自己受到伤害了,而是长大成人以后才发现“原来那个时候我受到伤害了”。讨论这些是为了让这样的女孩子更少一点,也是为了让女孩子了解这些实际上是伤害。
所以我之前说过,在社会舆论彻底放弃以全知全能的完美情结要求女性受害者之前,我会一直站在受害者身边,告诉她们,她们可以犯错,可以不完美,可以不必要事事正确。即使她们不完美,也不改变她们受害者的身份,人性再复杂,也不能证明她们受害合理。这是最基本的原则。
美滋滋地翻受害者的人生经历并且荡妇羞辱,其实已经站在加害方一边,是在对受害者提前进行预设。在犯罪事实明确的情况下,依旧将关注集中在一些没必要的、场外的、甚至虚假的女方相关个人信息上并引导攻击女性受害者,非常下作。拜托舆论停止对受害者的苛责,少给她们造成二次伤害,而把完美情结用在施暴者身上,多问问加害者为什么、凭什么,少问受害者。
对于受害者的苛责,其实就是对于加害者的放任,更甚至说正是因为苛责了受害者,减轻了加害者的罪恶感、羞耻感,加大了对于加害者的社会宽容,减少了对于加害者的社会谴责,通过论证“受害者不是一个好人”来论证加害有理的逻辑简直狗屁不通。
因为受害者不够完美,所以加害者可以逃脱社会责任,这是我见过最可笑的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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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受害者往往不会是一个完美受害者,但加害者往往是一个精心打造的百分百罪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