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情的表达是一种选择
很有意思,之前也有讨论过同理心和共情能力的问题,随着讨论的深入和实践的观察,我逐渐发现社会更多地是在塑造使用条件和环境,父权利用了本身存在的能力,却不尊重她天然的联结。
就好像共情本应该是情之所至,内核是不问缘由的至诚至善,而被利用的共情却表象极为相似,仿佛千篇一律的模样。
是父权不停地告诉她们这种能力应该在何时何地各种场景使用,所以才经常会出现明明自己心如止水未起波澜,却知道“这个时候我应该哭”的情形,于是伪善这种表演模式逐渐流行起来,牠们总在模仿理解、怜悯、共情。
共情、理解、感受力、同理心走向狭隘,正是父权对她的矮化和利用,正如“爱”的泛滥。但不论是制造华丽骗局,还是强制的道德绑架,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利男。很多人因为看到利男这种结果所以彻底否定这种能力,是不必要的。
你完全可以选择,其实这种能力并不仅仅适用于人类。共情的对象其实是世间万象,可以坦然地共情艺术、共情自然、共情万物。
对于情绪的感知力,或许本来就是一种天赋。
同时,拒绝在某种时刻共情也是一种选择。
可惜,在有些人尤其是男人眼里如果别人(往往是女人)不共情自己就是天生原罪,而如果自己不共情别人,那就是“我有保持沉默的自由和权利”,很有意思的论断。
共情的表达是一种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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