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哪天糊涂了想结婚,不妨问问自己
在这里,婚姻两个字表面是读作婚姻,事实上是诈骗、强奸、绑架、敲诈勒索、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罪的想象竞合,恋爱两个字表面读作恋爱,事实上是个人人身权利和自由的集体丧失。男权社会的家事两个字真是万金油,犯罪行为涂上了摇身一变就是家长里短,罪犯不仅不用负任何责任,也不用被社会刑罚了,想想方洋洋,想想董珊珊。
虽然非法办理结婚证但结婚证是合法的;虽然女人现在精神分裂但可以推测多年前她是“自愿”的;虽然强奸(致生子)、非法拘禁、故意伤害是实打实的真相,但因为有结婚证都是家事,不存在婚内强奸,都只能算虐待家庭成员;虽然恶到劫掠女人当生育工具但牠给了钱是“买家”可以不被惩罚,想想丰县那个被铁链锁住的女人。
在婚恋舆论潮流中“保大还是保小”竟然不知不觉成为这些年中被娱乐化解构的一个重要议题,而女性也在这种裹挟下被规训得对此迟钝麻木,并且对自己权益的被迫退让不以为然。请各位婚女以己为本位扪心自问,为什么、凭什么另一个人可以随意决定自己的生死?
再回过头看,议题本身不该存在。
所谓的“家庭关系”为什么能够剥夺另一个独立个体对于身体的自由处置的权利?还有,在当事人神智清醒时做的决定竟然不能对抗她失去意识后别人做的决定,说是当事人可能改变想法,咋的呀,即使想法可能改变了难道其他人还能比她自己更了解她吗?
如果有一天你想在国内结婚,请你认真思考一下:
你做好认可婚内强奸不是强奸,对方可以随时随地随便违背你意志强迫你的准备了吗?
你做好对方婚内转移财产或是恶意负债导致你血本无归需要承担共同负债且驳斥举证难度极大的准备了吗?
你做好当你因生育或者因为疾病在手术台上命悬一线的时候,对方可以随意决定你的生死的准备了吗?
你做好如你暂时变成植物人,对方依旧有权利通过各种方式使用你的子宫或者其她器官的准备了吗?
你做好婚内或者结束婚姻后被对方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等,却被轻飘飘地归类成家庭暴力情感纠纷从轻减轻处罚只是罚酒三杯的准备了吗?
这些相似的问题我还能根据案例举无数个,所以别问什么「对方如果疾病、死亡、意外,你依旧想和他在一起吗」这种垃圾假设了,好好想想这些吧。
不要觉得这些都是可能性极小的事,等你遇见了也就是百分百的概率,更何况几率并不低。也许那些案例里的女性也曾经和你一样侥幸,觉得自己不会遇见,可惜结果,大家都看到了。
真的要去奴隶制里面赌一场必输的局吗?